NO.2018G11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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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NO.2018G11 | 状态:已成交 |
公告编号:2018年宁网挂第02号 | 挂牌日期:2018-02-10 |
土地位置: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南侧、康华路东侧地块 | |
界址:东至宁合高速,南至康华路,西至龙华路,北至现状。 | 实际出让总面积(平方米):44136.02 |
规划总面积(平方米):44136.02 | 规划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商办混合用地 |
出让年限: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综合容积率:5.07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95000 |
90㎡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 | 加价幅度(万元):1000 |
竞买保证金(万元):47500 | 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万元):- |
预售限制起始价(万元):- | 现房销售起始价(万元):138000 |
最高限价(万元):138000 | 成交日期:2018-03-23 |
成交价格(万元):95000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未来毛坯限价(元/平方米):- | 是否为区域最高地价:- |
竞价轮次:1 | 摘牌单位:赛特置业 |
是否现房销售:否 | 竞建保障房面积(平方米):- |
备注:(1)地块竞买人或其控股企业须具备开发经营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单一大型商业综合体3年以上经验 。
(2)A地块内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3)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酒店,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低于五星级标准,建成后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自交地后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4个月内建成并开业运营,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经营不少于10年,自营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5)B地块内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30%。
(6)该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浦口区政府就地块开发建设要求和引进酒店品牌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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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格计算器
NO.2018G11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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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 |
成交价格95000万元 |
摘牌单位
赛特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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